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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高青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3-12 17:16 来源 :  中共高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委决定自202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木李镇、新徐管区、木李管区、清河管区及所辖20个行政村党组织。

二、巡察重点内容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情况。重点关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行风建设情况;医院规范运行管理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存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医保资金是否违规使用等;村(社区)“三资”管理、统筹推进高品质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风建设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换届后“两委”班子运行等情况以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情况。

4.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巡察和各项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5.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自进驻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工作日8:30—17:00。

 

附件:十五届高青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一览表

 

 

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十五届高青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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