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委决定自2023年11月中旬至2024年1月下旬,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田镇街道城北管区、崔张管区、义和管区及所辖20个行政村,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城镇徐霞管区、码头管区及所辖9个行政村,青城卫生院;高城镇樊林管区、大王管区、李官管区及所辖19个行政村,高城中心卫生院;唐坊镇唐坊管区、元河管区及所辖14个行政村,唐坊中心卫生院;花沟镇唐口管区、杨庄管区、榆林管区及所辖19个行政村,花沟中心卫生院。
二、巡察重点内容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决策部署情况。基层卫生院医德医风建设、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服务下乡等公益性活动开展不力等问题。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关注村(社区)“三资”管理、统筹推进高品质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重点关注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关注基层卫生院行风建设和处理医患关系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存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医保资金是否违规使用等。
3.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换届后“两委”班子运行等情况。重点关注基层卫生院党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情况。
4.加强对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巡察和各项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5.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自进驻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工作日8:30—17:30。
附件:十五届高青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一览表
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十五届高青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