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室:关于对2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2-09-2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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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导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云南籍女子肖某诬告高青县唐坊镇程展村党支部书记乍某某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7月,云南籍女子肖某向高青县纪委监委反映程展村党支部书记乍某某滥用职权为他人办理低保、冒名承包土地、威胁举报人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肖某为实现不合理诉求,故意捏造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2021年7月,高青县公安局依法对肖某立案侦查。
高青县常家镇村民张某某诬告镇政府工作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2021年8月,高青县常家镇村民张某某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恶意举报反映乡镇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发现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内容系其主观捏造。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以上2起案例,均是举报人捏造不实信息,意图通过信访举报实现个人目的,已构成诬告陷害,扰乱了信访秩序,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刹住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通过正常渠道行使监督权力,提倡实名如实逐级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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