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高青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 : 2021-03-22 15:37 浏览次数 : 

根据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委组织开展了第轮巡察。本轮巡察共成立3个巡察组,对高青北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下旬,委各巡察组分别向1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高青北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国有企业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北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党的理论知识不深入,学习效果不明显;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严,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不到位;“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开展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企业人员岗位变动手续办理不及时,存在多头领取工资问题;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不招标、招标走过场情况;工程管理不规范;集资管理不规范;赔青款管理不规范;投资担保存在较大风险。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田镇街道城北管区及所辖行政村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月19日至5月30日,对城北管区及所辖行政村(台孙村、台陈村、和润村、盛合村、郝于梅村、石槽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村党支部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存在短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缺位;管区及个别村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党员结构不合理;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党建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村民事务代办不规范;违反党规党纪现象时有发生;村级纪检工作缺失,党员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未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坐收坐支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未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未召开关于意识形态的专题会议;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党建资料保存不完善;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肃,管理工作不规范;非必要职工集资问题;违规为水利系统单位及职工供给桶装水问题;安全引水工程专项资金余额长期挂账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薄弱;“三重一大”研究报备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材料审核不严格,文件制发不规范。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县水利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例行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不严肃;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较少,成员笔记记录不规范;重水利工程建设,轻党建工作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抄袭网络资料应付检查;党建工作重部署轻检查,对党员教育管理重形式轻实效;党员发展、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文件制发不严肃,存在文件重号现象;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学习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薄弱;“三重一大”报备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工作抓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用人问题突出,主要岗位近亲属关系问题严重;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县水利局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对联户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缺位;发放退休职工慰问金慰问品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局项目办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个别同志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采购物资、支付工程项目费用无招投标资料或合同;存在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入账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固定资产购买未入账;办公支出、工程项目费用等支出资料不完备;刊物书籍订阅无发放明细及读物名称;存在不合理开支问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现金用于办公支出。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及淄博富源水务有限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引黄供水管理处(淄博富源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了例行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的组织架构建设缺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目前我县最大取水民营企业—淄博芦博水务有限公司泵站监管缺失;政企不分情况突出;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党建资料保存不完善,严重缺失;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管理等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违规支付值班补助费等费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餐饮费和招待费;违规发放精神文明奖问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重一大”研究报备制度未执行;账户管理混乱;存在违规大额提取现金和白条抵库现象;办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差旅费报销不符合相关规定;办公用品采购随意性强、超规格配置,且部分办公用品未计入固定资产;现金支付大额工程款,且支付材料不完备;部分工程款支付无合同要件,未直接支付给合同签订人;工会账户管理不规范;涉嫌公款私存。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水灌溉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供水灌溉服务中心开展了例行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党建资料保存不完善,严重缺失;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党的组织建设严重缺失;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等工作不规范;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研究报备制度未执行;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闸管所办公室截留电费挪作他用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开展了例行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党建资料保存不完善,严重缺失;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问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研究报备制度未执行;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水资源费暂存个人账户,存在廉政风险;存在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入账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固定资产购买未入账;大量办公经费及文印资料费支付未附明细资料;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取现并用于办公支出;汽车租赁随意性强,无使用事由及领导审批;工会账簿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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