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高青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 : 2021-03-18 10:58 浏览次数 : 

根据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6月至8月,县委巡察机构开展了第轮巡察。本轮巡察共成立3个巡察组,对高青县住建局9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委各巡察组分别向9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规范。有的同志“两学一做”学习笔记内容与配档表不符;有的党支部对学习教育不够重视,没有对党员学习记录本进行日常化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支部开展活动不够经常及时;党委对下属6个基层党组织在党的建设上重视和指导力度不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贯彻党的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情况不够及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少,长效机制建设不健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厘清不够;文件管理不够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报销手续不齐全。招待费报销不规范,个别费用报销无事由;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报销个人交通违章罚款,将安全生产押金作收支记账,“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表现在车辆加油维修等大额支出未履行招投标或询价程序;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月末现金余额较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质监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质监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包村第一书记和部门帮扶情况记录不够健全,配套资料不完善;局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党课相关材料缺失;部分党员学习笔记不够规范;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法案件处理程序不规范,存在“重罚轻纠”现象;文件管理不规范,存在文件号重复现象;中层干部任免报备不够完善;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及时,做不到令行禁止;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支付费用问题;开支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收费未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未单独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二是往来款帐户未设立明细帐户等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质监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7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中小企业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态度不够端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好;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贯彻党的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不及时;廉政教育活动较少,廉政教育形式简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监督制约机制薄弱;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未按相关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招商引资费用报销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存在普通收据报销费用及使用白条入账现象;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报销费用问题;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报销的办公用品、培训费、维修费等未执行相关规定;未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现金账面余额较大;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电费报销不符合规定,年终转帐不规范。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二中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二中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弱化。双重组织生活开展的不够认真,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

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不规范;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练。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混淆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不够有力;公务接待存在廉政风险。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无来人来函,无接待明细,仅凭餐饮费发票入账;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报销不规范;违规发放教学奖和补贴补助;发票票面基本信息错误;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入库验收手续;过渡账户二次支付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三中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三中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存在党的建设缺失现象,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练;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增加了决策风险;公务接待存在廉政风险,公务接待入账不规范,存在从培训费中列支餐饮费现象,无公函或相关文件通知,无就餐清单等相关材料;差旅费审核不严格、报销不规范,存在用其他发票抵顶差旅费现象;违规发放教学奖和补贴补助;车辆加油管理混乱;维修工程拆分;不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工程款结算一次性付清;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入库验收手续;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支付费用问题;2014年度设置过渡账户,一般资金支出先转到崔永海银联卡,然后二次支付;无效发票问题;会计档案不齐;校车费资金公款私存、存款利息未入账;年终岁尾,加油卡充值金额过大,不符合实际耗用,未说明用途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四中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7月至8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四中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逐层弱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抓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归档不规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分别归类,会议记录没有分别整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违规发放教学奖、绩效工资;公务接待存在廉政风险;违规报销交通违章费用;差旅费结算不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2014年核销应收款项缺乏依据;会计档案不健全,2016年度部门明细账未按规定打印并装订成册;过渡账户二次支付;物业管理合同不规范,资金拨付随意性大;工程造价与招标成交价不符,无变动依据;支付工程款使用不规范发票,造成税款流失;招标流于形式,制约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水产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水产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够完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不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无派驻组参与监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违反规定报销电话费;违反规定支出手机款;记账不规范;存在白条、普通收据入账现象;部分办公耗材采购无内容、数量、明细;部分办公费支出使用虚假发票;作为项目资金监管单位,未监督部分项目资金采购实施政府招标采购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至7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联合党委材料不健全;党支部组织关系未理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态度不够端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向纪委派驻组报备不全面,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无派驻组参与监督;职务任免情况不清晰;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记账不规范,不符合会计基础相关规定;违反现金使用管理规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缺失,在报销少部分来人接待费的同时,无标准报销加班、出差餐饮费;差旅费用报销不规范,未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出差文件制度,执行每天交通补贴80元、就餐补助100元的标准;学习培训费用报销不规范,个别外出学习无上级文件或通知等事由,且无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违反规定报销费用;原始凭证支付报销把关不严,部分单据存在搞变通及一人代签代取现象;存在普通收据入账现象;部分办公用品购买、发放无明细;部分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过多;小型维修工程和政府采购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无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无验收合格签字手续、无扣留质保金制约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住建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7月至8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住建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对下属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上重视和指导力度不够;换届工作组织不够严密,存在走过场嫌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内容不切合实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规范,学习态度存在应付心理;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工作制度执行不规范;执行收费工作纪律不严格;建材市场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措施不硬,工作不严;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掌握不够熟练,原始凭证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历史遗留集资款长期挂账现象;部分上级专项经费资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所采购物品未能事由清晰充分,内容完整,数量具体;部分款项支付不严格;违反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未实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支付部分项目规划设计费及策划服务费;局属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部分走访慰问品采购不符合常规;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现金管理规定》不规范;对该三级单位财务账目要求不严,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有关办公经费支付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无事由代为承兑转账,出借账户;违规发放退休干部水电补贴费等;单据报销结算把关不严;用财政资金支付工作经费不合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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