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高青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 : 2021-03-18 09:53 浏览次数 :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3月至4月,县委巡察机构开展了第一轮巡察。本轮巡察共成立5个巡察组,对高青县工商联等15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1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科技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科技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的不够好;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风险点防控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建设还不够完善;发现食品入账。购买米面支出走访慰问费未附走访慰问对象;购买花生油支出,事由为走访慰问老干部;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未附详细菜单,有的公务接待支出超出公务接待标准。个别餐饮费无明细,未严格落实来函审批制度;报销领导个人话费,项目资金拨付未入账,车辆燃油费偏高,车辆修理费用无明细,办公用品费用无明细,打字复印费用无明细,财务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出纳、会计及有关财务事项由一人负责,不符合会计管理的要求,监督缺失;账簿设置不全,账务处理不规范,单位没有设置总账、明细账,而是不定时的到行管局报账;报账凭证分类不规范。支出办公用品费用无明细附件,定额发票入账;固定资产未入账。购买沙发及办公家具,未计入固定资产。查问行管局,未给县科协设置固定资产帐等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民政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民政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意识不强;部分会议记录、党组的基层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不全;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发现食品入账问题,发现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个别接待未附公函和菜单,超出接待标准,发现赞助协会等非公务方面支出;为老年体育协会、钓鱼协会提供经费;专项资金存在审核把关和后续监管不严问题;公务车辆运行费管理不规范,车辆维修费用无明细,打印、耗材等办公费用支出缺少明细,差旅费用管理上不规范,科目分类不规范,存在跨期支付现象,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个别办公家具未计入固定资产,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等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物价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物价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经查阅会议记录,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次数较少,会议记录内容不够清晰,仅在部分办公会中对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提出过相关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局党组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意识不强,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只有少数会议邀请过派驻组有关人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相对简单,有些内容偏重提醒,监督执行的强制性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留存材料不完整,缺少2014年度材料;发现购买食品入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无来函和接待清单,无附件明细、来函审批,支付公务外的费用,差旅费支出把关不严。报销差旅费无事由和出差人明细,车辆维修管理粗放,无明细附件,办公用品、培训学习等费用无明细,存在跨期支付,2016年报销票据日期中有2015年5月、8月、9月,属跨期支付,公共账户将钱转至个人账户下发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统计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统计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够,未留存2014年、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建立系统的廉政谈话制度,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部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未通知派驻组参加;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存在代扣代缴党费问题;2014年餐饮招待费支出较多。统计局账目共分为两部分,除行管局代为记账的账目外,统计局内部还有自行记账的账目;发放统计信息分析奖励;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入类科目在暂存款中核算,支出时直接冲减,不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报销事项无明细,不符合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票据不规范;存在白条、普通收据入账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存在为退休人员代扣代缴党费问题;局机关规章制度及对局属单位的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执行不统一;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向内部人员发放考评费;公务接待费用入账不规范,部分报销事项只有餐饮发票,没有附用餐明细和公函;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报销事项无明细,不符合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支出车辆维修费仅有维修点开据的维修发票,无维修明细单,支出办公用品没有附明细单;账目不规范,业务经费与办公经费合记合用,区分不清;局属事业单位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存在管理隐患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工商联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青县工商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结合业务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得不够,对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细致,针对性不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不透,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长效机制建设不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建立系统的廉政谈话制度,对所属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无派驻组参与监督;公务接待方面,接待费用入账不规范,报销只有餐饮发票,没有附用餐明细和公函;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违章费;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报销事项无明细,不符合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信访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信访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较少、记录简单。“一岗双责”分工不够细化,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有些大额开支未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在济南、北京值班期间报销食品、药品现象;支出票据入账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费未附来函、菜单、参加人员明细;未按规定设置相关会计账簿,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核算,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共青团高青县委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共青团高青县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现有2人,尚未配齐,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较少、记录简单。对下级团组织缺乏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工作研究、部署与考核;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不够具体完善,有些大额开支未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公务接待不规范,未附公函、参加人员及菜单等明细详单;支出票据入账不规范,未附购买物品明细详单等;未按规定设置相关会计账簿,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核算,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教育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青县教育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等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安排部署,但研究具体落实相对偏少,且记录不够具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学生校服采购和师生饮用水采购程序缺乏监管及有效管理措施;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行风问题治理缺乏有效措施,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学校存在在职教师吃空饷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用烟、用酒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宣传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等支出凭证未附明细;列支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费用;校车管理不规范。校车燃油、维修、入保险无采购服务方面的会议记录、服务协议等资料。加油原始的核对记录未保存;高青县教育结算中心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财务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代管的教育经费存储收益未做到及时足额拨付;高青润耕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向社会及教育系统职工借资问题;高青润耕置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大额资金支出无研究记录,凭证单据无领导签批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青县商务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青县商务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县商务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谈业务工作多、抓廉政工作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记录不健全、不规范;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个别接待手续仅有发票,无客商人数、陪餐人数、派餐单、标准、菜单等内容;报销事业人员加油费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报销手续不规范。单位列支的会议费、办公用品、材料印刷费、差旅费等未按规定报销,存在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费用报销不及时;电费报销不规范。电费报销使用电力部门的预收款收据,而不是根据实际使用电费的发票报销电费;签字手续不齐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业务处理不正确,如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只反映单位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未在帐面体现;固定资产未进行明细核算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青县总工会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青县物价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未能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总工会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谈业务工作多、抓廉政工作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记录不健全、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详细、不详实,民主决策过程体现不明显。没有所涉“三重一大”事项动议、酝酿、民主征求意见及会议讨论的有关资料;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报销手续不齐全。无派餐单、餐饮费用清单、客商具体姓名、陪餐人员姓名等内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2014--2016年收取房屋租赁费作为其他收入在单位入账,未上交财政专户;单位列支的慰问费、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等未按规定报销,存在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凭证签字手续不齐全。经办人签字手续不齐全,凭证中只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无经办签字的报销单据较多;未单独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青县发改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青县发改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县发改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谈业务工作多、抓廉政工作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个别大额支出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无单位(党组)会议记录,未按“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向派驻组报备;公务接待中存在违反规定行为,接待客商餐饮费支出较多,所报销的餐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无对方公函,接待清单内容填写不完整。报销费用中含有烟、酒等支出;未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报销交通违章罚款,报销手续不齐全,单位列支的会议费、办公用品、材料印刷费、差旅费、工作餐、修车费等未按规定报销,存在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部分差旅、会议等费用中,应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的业务使用现金支付;未及时收回单位报销的手机及个人通讯费;固定资产入帐不齐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投入精力有限,不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预防廉政风险意识不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招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车辆燃修、办公用品购买缺失内控制度;报销手续不规范;财务支出不规范;入账不规范;会计操作不规范;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文书存档不及时,不完备等问题。


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妇联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精力投入不集中,对主体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清晰,存有对廉政形势的盲目乐观,缺乏深入研究和创新推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存在漏洞,2014年既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也没有签订承诺书,2015年只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没有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监督制约机制薄弱。廉政教育活动较少,廉政教育形式简单,廉政文化氛围淡薄,缺乏对廉政教育新形式新内容的探索实践;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存在购买接待水果、报销领导干部个人电话费问题;公务接待、会议费报销、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事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完善;部分办公用品、文印费、维修费的报销单据无明细;存在普通收据或白条入账现象;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存在项目违规集资行为等问题。


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3月至4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投入精力有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招待费支出履行手续不严格;扩大办公用品科目支出范围购买物资;部分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部分燃修费支出无明细;存在党费走账代扣问题,不符合党费应有党员个人积极自觉缴纳的相关要求;违规支出协会费用、慰问金等;违规列支酒水开支;会计准则落实不到位,存在大额度提取动用现金、坐收坐支、会计科目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原始凭证粘贴及记账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原始凭证粘贴混乱,记账凭证填写、装订不够认真、整齐;有关工程建设缺少相关程序资料与合同验收资料;财务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大量白条、收款收据入账,报销手续不规范,跨年度记账;固定资产不入账;2016年共立案处罚14起,对企业进行环保行政处罚时,多以处罚范围内最低罚款数额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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