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4月中旬至6月底,县委巡察机构开展了第十四轮巡察。本轮巡察共成立3个巡察组,对县第五中学等9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9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第五中学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第五中学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深入、不到位。一是学习方式单一,存在形式主义和应付现象。二是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理论学习有差距。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综合发展不均衡。师德师风工作抓得不牢不实。一是对师德师风要求不严格。二是师德考核办法落实不到位。五育并重理念不均衡,睡眠及体质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学校未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自习课挤占学生睡眠时间问题突出。二是文化课挤占课外活动、音体美课程。部分学科教师存在结构性短缺。一是未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和校医。二是道德与法治教师缺口较大。校园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工作作风不扎实,文件印发管理有欠缺。一是部分文件印发时间出现逻辑性错误。二是部分文件缺号。三是文件管理不严谨,存在重复发文现象。四是制发文件审核不严谨。学校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一是制度建设盲目,随意性大。二是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超范围报销差旅费。财务支出不规范。学籍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二是违规办理转学手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二是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对食堂控制监管不到位。一是食堂采购成本控制条款缺乏执行力。二是对食堂的成本利润控制力度不足。三是对食堂的安全检查力度不足。四是学校对二餐厅(山东优福餐饮有限公司)监管不力。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严不实。一是困难学生档次认定不精准。二是困难学生汇总表信息填写不精准。三是应发未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四是冒领困难学生补贴。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一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二是议事规则不清,以校长办公会代替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重大事项。三是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四是党小组划分不合理。五是党支部换届材料不规范。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一是党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党员对党组织生活界定不清。三是党员对组织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应付敷衍现象较突出。中层干部结构不够科学。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一是谈心谈话流于形式。二是个人查摆问题不认真。三是自我剖析材料网上抄袭问题突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二是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廉政谈话流于形式。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到位。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特殊教育学校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特殊教育学校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深入、不到位。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不到位,党员学习流于形式。二是学习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学用结合不紧密。师德考核评价重形式、轻内容。教育教学存在短板,教学质量不高。一是送教上门工作不够严实。二是班额超规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严不实。一是安全工作责任书流于形式。二是灭火器检查记录卡涉嫌造假。文件制发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文号与发文时间存在逻辑错误。二是发文与单位实际不符,生搬硬套。物业、餐厅服务项目招标涉嫌围标陪标。“三重一大”审批不规范。送教上门租车费、学生用品费支出不合规。违反财经纪律,购买物品由公司代开发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支出不规范,支出附件不全。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一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二是未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二是教师队伍建设结构不合理,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紧缺。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一是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材料不规范。二是材料敷衍应付,标准不高。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调研材料信息不完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到位。二是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职业中专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职业中专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一是学习流于形式,不能进脑入心。二是学习全面性不足,学习成果转化存在差距。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一是教科研工作弱化虚化。二是坚持应用型办学方向用力不足,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结合不够紧密。贯彻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有欠缺,提升质量引领不够有力。一是学生辍学问题突出。二是“双师型”教师年龄偏大,青黄不接。三是技能实训教师严重缺乏,实训室利用率低。四是实施联合办学成效不理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要求存在短板。一是学生违规违纪现象突出,学习积极性不高。二是对职业教育理念宣传不到位。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力度不够大。一是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顶层设计不实,进展缓慢。二是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推进迟缓。三是学校工程建设周期长。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一是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公章使用把关不严。三是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浮躁,不严不实。一是制发文件生搬硬套,不符合单位实际。二是文件资料标准不高,工作总结敷衍应付。公文制发不规范问题突出。一是办公室未对学校发文进行统一管理。二是文件无文号问题突出。三是文号与发文标识、落款不一致。四是文号与发文时间存在逻辑错误。五是个别支委会文件领导小组组长为两人,一人为非党员。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一是物业公司招标涉嫌围标陪标。二是校舍维修工程虚假投标。财务支出不规范。一是自制费用支出明细,无收款人签字确认信息。二是支出无依据。三是落实学校绩效工资方案不到位。四是餐饮费支出不合规。五是不规范票据入账。六是大额财务支出附件不全。差旅费支出审核不严格。一是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二是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不严格。三是个别差旅费违规报销。四是差旅费报销未说明事由。五是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费用支出直接转给单位职工,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大额资金支出无“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材料。食堂监管存在漏洞。一是食堂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二是学校对食堂一包了之,托管未管。三是食堂出售方便面、零食等副食品,且记入食堂成本。四是食堂员工工资发放不规范。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一是议事规则不明确。二是无专职党建工作人员。三是支委会召开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一是党员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低。二是主题党日流于形式。三是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执行不到位。四是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教师队伍建设短板比较突出。一是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二是单位中层岗位多年未调整。三是组织人事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一是对组织生活会认识不够。二是材料缺失严重。三是优秀党员人数超比例。“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一是支委会记录不规范,会议照片重复。二是党小组会议记录本不规范。三是e支部上传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材料应付敷衍。二是廉政谈话走过场。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四是警示教育缺位。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县集中供热站及淄博瑞新市政工程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县集中供热站及淄博瑞新市政工程公司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未紧紧围绕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宗旨意识淡薄,正能量弱化,存在重利益、轻服务问题。违规与单位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并为其代交保险。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公务接待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原则让利,无偿提供或低价出售国有房产,存在国有资产“跑冒滴漏”问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靠企吃企”,存在利用手中权力损公肥私、化公为私问题。存在不良债务转嫁国有企业问题,形成账外账小金库。个别职工大局意识不强,借银座拆迁之机,层层加码,给县政府拆迁工作出难题。工资套改监管缺失,未经报批随意调整,且职工工资差距较大,与经济效益不成正比。对安全生产费用监管不到位,未做到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和材料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实施监管不力,存在严重的廉政风险问题。国有资产把控不严,与私营企业绑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供热配套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不到位。对供热配套费、供热费追缴力度不够。公务用车租赁及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股权变更,账务未做处理。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执行力较弱。对国企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制度落实不力。选人用人未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违规进人问题突出。未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基数计算方法随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换届不规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恒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高青恒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发展理念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内生动力严重不足。未按规定履行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程序。国有企业运行标准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违反《劳动法》,与个别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并承担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险单位应交部分。干部职工作风不严不实,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国有企业职工及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存在违规集资盈利问题。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公油私加”,出现“车轮上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放津贴补贴。职工工资核算不严,存在加班费重复计算问题。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发放工会福利。财务管理制度缺失,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突出。大量劳务费、机械费结算发票与资金流不一致,且结算金打入公司职工名下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工程建设环节廉政防控措施不到位。工程签证不规范问题突出。将资金拆借给其他企业,造成债务风险。公司还款意识不强,历史账目不清,对应付账款疏于管理,挂账金额较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现金提取、支付以及现金余额过大等问题。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力。降低党费缴纳基数,党费计算过于随意。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实践学校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实践学校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生实践教育方面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学校班子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有“等靠”思想。一是对校容校貌整治乏力。二是对上争取支持不足。三是对学校定位不准。创新特色办学的办法措施不多。一是文化资源未充分利用。二是发展动力不足。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检查自查工作不重视、不严肃。制度意识淡薄,制度“笼子”扎得不牢。食堂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一是食材采购白条入账。二是食材采购程序不严谨。三是食堂用工比较随意。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议事规则不健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报销手续不规范。二是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三是漏记固定资产。四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五是财务人员不专业。六是截留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疲于应付。自主性不强,无针对学校自身特点建立相关党建计划。二是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敷衍应付。二是谈心谈话走过场。三是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不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敷衍应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未按要求召开。三是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实验中学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9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实验中学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党的教育方针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学习方式单一。三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校党组织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有差距,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学校在打造名师队伍建设上力度不够,发挥名师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校领导班子不主动作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是抓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不够。二是教师队伍管理宽松软。三是校规校纪执行不严。校领导班子风险防控意识淡薄。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二是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违规向关系单位支付服务费用。预防整治乏力,校园欺凌禁而不绝。“有解思维”树立不牢,破解学校发展难题实招硬招不多。回避历史遗留问题,资产管理不规范。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学校食堂监管缺失。一是供应商资质不达标。二是供应商借用资质。三是食堂未设立单独账户,公款私存、公私不分。四是食堂采购食材均以白条记流水账。五是对食堂的成本利润监督缺失。六是对饭菜质量监督不到位。对民校(双语)挂靠教师管理体制不理顺,监督不严格。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经纪律落实不严格。一是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收款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三是部分支出无明细。四是超标支付授课费。对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擅改标的。一是擅自改变已生效的作业本招标采购内容。二是作业本费以个人代开发票入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一是公车管理不规范。二是违规报销培训伙食补助费。三是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工作作风不严谨,文风不实。一是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不规范。二是行文发文不规范。三是项目合同文本描述不规范。党建工作标准不高,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织设置不合理。二是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是支委会记录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廉政谈话和党员谈心谈话走形式。二是未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季报告制度。三是日常监督执纪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弱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够。一是学校党组织吸引力不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党员评先树优程序不严谨,违规评选受处分期间教师为先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四是有“老好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