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青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1-10-28 08:37 浏览次数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2月下旬,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高青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23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向高青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对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高青县公安局党委在落实政治建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3个方面存在13个问题,并提出3项整改意见建议。县局党委完全接受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4月23日召开巡察反馈会后,县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党委认为,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警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局党委直面问题不足,深刻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高青县公安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刚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室,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能滨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指挥中心、政工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等部门相关民警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责任落实。局党委书记李刚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高青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高青县公安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主要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4月26日,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委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县局党委书记李刚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专题调度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9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有明确整改时限的,现已全部完成。期间,坚持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制度9项,新制定规章制度4项,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同时,我们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作为新起点,做到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聚焦整改“六大顽瘴痼疾”,纯洁净化公安队伍。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落实政治建警有差距,党委把方向、担使命、保落实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1.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部署要求不够深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不到位,仅停留在组织集体学习层面,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高青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青警课堂”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局搭建起理论学习交流平台,形成常态化学习授课机制。目前,已举办“青警课堂”4期。二是党委副书记、政委张秀光同志对看守所、巡特警大队、直属大队、治安大队户籍中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4个单位对近年来业务工作考核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及工作目标,在今年的考核中要位次前移。三是严格落实《高青县公安局队伍量化积分考核办法》《高青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对民警、辅警进行全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定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民、辅警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创一流、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力争在今年的全市年度考核中,在全市各分县局综合考核中位次前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等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切实提升学习贯彻《条例》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委书记带头学。6月2日,局党委书记李刚为全体民警作《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宣讲。三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流程和要求,严格请示报告纪律。县局党委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时,必须报县委政法委,重大案件及时向政法委请示、汇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委对业务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党委推动业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对业务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将重点业务工作、专项行动考核指标纳入党委集体议事决策范围。二是健全完善《党委议事会议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案件8件。三是严格执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约谈办法》,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位次落后的单位负责人,由党委组织进行约谈。目前,局党委已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位次落后的5个单位进行约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打击违法犯罪、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心用力不足

(4)关于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涉及办案不力的刑侦大队、芦湖派出所、木李派出所、青城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下发了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责令各单位对出现问题原因做出说明,已对案件责任人、责任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处理。二是建立执法问题周通报、月点评制度。每周由法制大队对各办案单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办案单位办案质量进行点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2019年被法院确认程序违法的2起案件,对责任人、责任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了谈话提醒。对涉及的单位已在当年的法制考核中按末位评定。二是针对办案违反程序问题,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执法工作。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认真梳理排查,对症下药,立即整改。对共性问题,通过对所有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程序违法问题的发生;对个性问题,划出易出问题单位和人员,重点培训,点对点辅导指导。三是结合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受立案专项监督查纠整改工作、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查纠出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反馈问题: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6)打击民生领域犯罪力度较小。

整改措施:一是县局成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刑侦大队,全面加强对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大力开展防范宣传。①制定《高青县公安局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披露诈骗犯罪手段与特点,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能力,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目前,县局印制并组织发放宣传册2000册、宣传单页20000份、横幅30条。②政工宣传部门通过高青微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发布预警信息260条。③指挥中心通过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向全县公职人员发布预警提示,防范投资理财诈骗及虚拟货币炒作活动,并通过他们广为转发,组织更多的人加入到反电诈宣传活动中。④城区各派出所通过警务室密切与社区联系,利用拍摄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组织辖区网格员等力量加入宣传队伍,巩固城区宣传主阵地。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县政府已经于5月份将反电诈防范宣传列入对全县各街道(镇)办的综治考核,从6月份开始对辖区发案及损失情况予以通报,督促各镇街道办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四是坚持打防结合,有效降低发案。持续组织侦查打击,针对当前对群众利益损害较大的高发案件和大要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核查涉案手机卡、银行卡,重拳打击收贩卡团伙及其犯罪网络,严厉惩治行业“内鬼”。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进行常态化惩戒和曝光。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7)办案人员“懒散怠惰”,服务群众“中梗阻”。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对照2017-2020年信访接访台账,逐起梳理汇总,核实存在问题2件,已对2名责任民警及2名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教育。二是对涉及开发区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中,调查不及时,引发信访问题,县局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调查。5月28日,高青县纪委、监委对该办案民警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三是建立信访案件周通报,月推动制度,纳入考核。对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于因民警执法不作为、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民警责任。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8)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不到位,存在司法救助档案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系当事人孟某司法救助案卷存在材料缺失问题,档案材料中缺孟某本人申请、村委证明信。目前,该信访救助材料卷宗已补充完善归档。下一步,严格执行《高青县公安局救助金管理办法》,完善审批发放流程,坚决杜绝先审批后申请或审批超期等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监管缺失

(9)个人违规存储涉案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民警违规使用个人账户长期存储涉案资金,不及时上交涉案款专户问题。经查,此问题是原县城派出所一民警违规存储涉案资金问题。5月28日,高青县纪委监委给予该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开展自查清理。5月上旬,由警务保障室牵头,组织各办案单位对涉案财物及保管室自查,对涉案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再强调学习,要求各单位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存储涉案资金及取保候审保证金。三是建立季度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纳入考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涉案扣押车辆存在脱管漏管及违规处置问题。

    整改措施:此问题被巡察组指出后,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下发《高青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及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对各单位在涉案财物保管中履行职责进行明确分工。二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研判、督导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涉案财物管理联席会议,法制、警务保障、督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本季度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纳入考核。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对扣押涉案财物不规范进行治理。四是加大督察力度,对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察,确保涉案财物、涉案车辆按规定制度处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未发挥应有作用,涉案物品管理不善。

整改措施:一是县局组织各大队、派出所对各单位涉案财物管理于4月29日至5月7日进行自查并整改。共 20个单位进行自查上报。法制大队、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督导检查、集中保管一系列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常态化”检查督导,对重点案件“一案一查”、重点部门定期巡检、重点岗位集中审查,纳入考核。四是年内建成高标准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抓而不实,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5.反馈问题:“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12)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及责任分工,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党委成员、中层干部,明确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廉政谈话存在形式主义、内容较空泛的问题,结合队伍教育整顿,4-5月份,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开展廉政谈话提出具体要求,本次谈话活动针对性强,谈话内容翔实,取得明显成效。修订完善《高青县公安局廉政谈话制度》,从目的要求、对象范围、谈话内容、方式程序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委成员调研制度,明确时间,明确任务,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四是强化常态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五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整改问题制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3)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内部督察力度。制定下发《全县公安机关2021年度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对纪律作风、工作执行力、值班备勤、车辆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列入日常督察计划。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依托“人大专项评议”“12345热线”“12389投诉系统”、开门评警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目前,通过外部监督渠道,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1件,全部办结,全部向群众反馈。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查,对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的,按程序规定移交。同时,对受到处理的民警全局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四是严格执行《高青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后,倒查追究发案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详细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日常警示教育制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强力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4月8日,组织100余名民警到高青县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廉政教育。5至6月份,县局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两场次,受教育民警36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违规使用数字证书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县局指挥中心修订完善《高青县公安局公安数字证书管理使用办法》,对数字证书管理使用进行详细规定。明确牵头管理部门为指挥中心每季度对数字证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考核。三是严格落实《高青县公安局关于建立“一案三跟进”工作机制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的意见》,对凡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跟进通报曝光、跟进剖析反思、跟进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发挥典型案例反面教材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反馈问题:落实公车改革政策搞变通

(15)超编制配备车辆。

整改措施:我局现有编制车辆为60辆,其余14辆为我局借用车辆。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21年1月5日向县政府提出将超出编制的14辆车移交县机关车辆服务中心的申请, 2月19日完成移交过户手续,现14辆车辆已全部交至县机关车辆服务中心。编制内的60辆车我局重新进行内部调整划分使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6)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4月27日通知各单位再次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签定责任书,杜绝出现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发生。目前,全局28个单位均已组织人员签订责任书。二是建立季度检查制度。明确警务保障室为公车管理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及时解决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淄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制定下发《高青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二是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性质、用途使用车辆,不得超出规定用途用车。3月上旬,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全体人员签订《高青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责任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 反馈问题: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

(18)无依据发放奖金。

整改措施:一是经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2016-2019年度“十佳警属”奖励进行收回,共计发放40人,每人1000元。9月15日,“十佳警属”奖励费4万元已全部收回。二是组织政工、警务保障室分管表彰奖励工作民警,集中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表彰奖励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现行各项表彰奖励项目合规、有效。三是进一步健全自查奖惩制度及其评选办法,确保现行各项表彰奖励项目合规、有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部分津补贴发放搞“普惠制”。

整改措施:自2018年1月份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调整后,县局制定执行了差异化发放办法,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县局将加大考勤管理力度,结合队伍量化考核办法,严格考勤公示,考勤与津补贴挂钩,每月落实考勤扣罚。加强对各所队差异化发放数额的核查,确保差异化发放工作执行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 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

(20)部分资产账外管理、处置不合规。

整改措施:我局已与国资委联系,与国资委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沟通,评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开始对我局巡特警大队、看守所、刑警一中队、武警、拘留所、刑侦大队、高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木李派出所、食堂存在未在账房屋情况的单位进行全部摸底评估,经第三方评估建筑物总评估价值为28808156.00元。7月中旬,根据财政局国资委审批的评估报告,已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下一步,严格执行《高青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由警务保障室为责任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台账,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房屋资产脱管失管,国有资产经营流失。

整改措施:经核实,县汽车站东门南侧沿街房三间房产证信息显示为汽车站所有,但之前高青县公安局与县汽车站有置换协议,该三间房屋归高青县公安局管理使用。6月上旬,我局按照房产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向县政府提交关于高青县公安局汽车站房产移交文件报告,国资委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值为74万元。目前,移交手续已办理完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9.反馈问题:与保安公司脱钩不彻底,对其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整改,按照上级要求坚决脱钩。二是严格依据保安工作条例规定,由县局治安大队加强对保安业务工作指导监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0.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有漏洞

经查,县城派出所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5月28日,高青县纪委监委已对原县城派出所所长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将此违纪问题,在全局通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下一步,县局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警务保障室、审计部门每季度组织各单位负责人、报账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1.反馈问题: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重要事项决策程序滞后,存在先执行、后决策的情况。

整改措施:对此问题,巡察期间县局党委已着手整改。制定下发《高青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意见》《高青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坚决杜绝发生先执行、后决策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 反馈问题: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短板

(22)未形成合理的干部梯次配备。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现有队伍年龄结构,合理规划干部队伍结构,在下次干部调整中,给县委组织部提出年轻化、梯次化合理化建议。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将优秀的年轻同志调整到复杂艰苦的岗位和基层一线锻炼,在干事中选人用人。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3)派出所警力配比低,基层办案警力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顶层设计,为各单位、各警种确定岗位数量,为下一步岗位调整做好准备。二是继续加大基层警力倾斜,坚持新招录、调入民警一律充实到派出所。三是局党委专题研究干部队伍结构状况,重点解决干部梯次配备不合理、派出所警力配比低基层办案警力不足、内部提拔交流和轮岗不够三个问题,并与县委组织部汇报沟通交流,制定队伍调整方案,配合县委组织部尽快完成队伍调整。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4)内部提拔交流和轮岗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完善民警综合评价机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束后,向县委组织部提出调整建议申请,配合完成干部调整。二是干部调整完成后,同步完成其他人员岗位轮换工作。三是制定出台《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民警,实行轮岗交流,形成岗位定期调整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5)编外人员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高青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成立了县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加强辅警的日常学习、训练、考核,依托辅警绩效考核办法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警治警。二是明确用人单位管理责任,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县局各用人单位明确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三是主动与县委、县政府积极沟通,积极争取辅警、协勤工资待遇得到提高,确保辅警发挥辅助性作用,提升公安整体战斗力。

整改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3. 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存在弱项短板

(26)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党委委员的发言材料由党委书记严格把关,督促每位党委委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材料雷同问题发生,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和要求。印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对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流程、方法步骤作出明确,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录像,保证组织生活会的严肃、规范、有序。四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支部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支部进行问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程序规范。5月19日,县局党委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警务保障室党支部书记予以约谈。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购置一批党建和党支部工作书籍发放到各单位,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织工作培训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党务工作专家、教授为党务工作者授课,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推选、测评、培养考察、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堵塞工作漏洞。四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督导检查,建立每季度一检查、一通报制度,督促各党支部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制度落实联席会议倒查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紧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 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一号改革工程”,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从窗口单位入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拓展服务渠道,依托“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咨询、办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继续深化治安向导员制度,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及困难问题。深入摸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坚持出重拳、“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2136665;通讯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5号;电子邮箱:gaj21899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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