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巡察工作的“有心人”
发布时间 : 2020-07-30 15:47 浏览次数 : 

2019年12月18日,高青县委第三巡察组按巡察进度对花沟镇镇东行政村进行走访。镇东行政村由榆林村与高旺村合并而来,前期材料梳理时,巡察组已发现原村委委员李海征即榆林村的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底在村“两委”成员“二次体检”中因“不得”情形被镇党委清退,并于2019年2月25日补选李长征为镇东村村委委员。有着多年巡察工作经验的耿刚同志对这次走访便多了些“用心”。

巡察组到达镇东村办公室时,管区工作人员及村主要负责人已在办公室等候。经管区工作人员简单介绍,便与村主要负责人“李长征”开始了例行谈话。

“咱们村涉及刑事犯罪的‘不得不宜’的村委人员……”走访过程中,不等巡察组工作人员问话完毕,“李长征”便着急答话到“那个人已经被清退了,不干了。”这个细节又留在了耿刚同志的心里,“细心”的他隐约记得谈话时榆林村主要负责人李长征的长相和今天的“李长征”有很大不同。

带着“疑心”,耿刚同志便悄悄拨通了李长征的电话,询问有关情况,发现接听电话的不是正在陪同走访的“李长征”,电话里的“李长征”回答他没有陪同走访,在村里忙别的事。于是巡察组立即向管区和镇纪委核实,发现原来自称是榆林自然村主要负责人的就是被清退了的李海征。

为了进一步印证李海征仍为村主要负责人的问题,走访后第二天12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未通知花沟镇的情况下独自对榆林村进行了再次走访,随机与村内15名群众谈话了解,群众均证实李海征仍为村内主要负责人,新补选的李长征,是李海征的弟弟,只是挂名,真正主持工作的仍是李海征。

巡察期间,为了确认该情况管区是否知情,巡察组因榆林村账目中涉及机械费、人工费支出资料不全,收款人不签字的问题需进一步了解,便请管区通知村主要负责人到巡察组办公室说明情况,管区通知的仍是李海征作为村主要负责人前来说明的情况,从而证实对李海征“假清退”问题管区不仅知晓且默许。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发现,清退后,李海征仍主持村内工作并名正言顺承揽村内各项工程,且工程支出材料涉嫌造假,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因为前期材料梳理多了的一点“用心”,谈话过程多了一点“细心”,走访期间多了一点“疑心”,县委第三巡察组才发现了花沟镇榆林管区镇东村政治站位不高,对抗、欺骗政治巡察,“不得不宜”村干部“假清退”的问题。

走访、谈话是巡察的规定动作,如何发现问题,要做巡察工作的有心人,要多点“用心”去搜集材料,要秉持“细心”去开展工作,要多加“疑心”去审视问题,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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