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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清廉”书画摄影展作品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6-05 16:13 浏览次数 : 

为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褒扬勤政风范,鞭挞腐败现象,营造崇清尚廉氛围,弘扬良好家风。经研究,拟于8月上旬举办高青县“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作品类别

高青县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展取“青·莲”谐音及“高青·莲花”的语意,以“党风、政风、家风”为大背景,以高青慢城的遍池莲花为小背景。作品须紧扣清廉主题,着力反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内容。作品类别为书法、绘画、摄影等。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2、参展作品要求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勇于探索创新、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体现清廉主题。

3、书法、国画投稿作品须为六尺整张、四尺整张、四尺斗方、四尺三开、三尺的标准尺寸。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油画、水彩等尺寸不限,自行装裱。摄影作品数据不小于5M,题材不限。

4、投稿作品请注明:姓名、标题、尺寸(高×宽 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四、征稿时间及地点

1、征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

2、联系人及送稿地点

书法:李  辉  原高青画院    13905331397

绘画:乍红迁  县美术馆      18653637977

摄影:窦秀丽  县摄影家协会  13573342456 

五、评奖事宜

作品收集完毕后,将邀请业内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书法、绘画、摄影各评优秀作品10件,分别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不退稿。另选入展作品60幅左右,与优秀作品共同展出。

六、其他事宜

1、入选的作品,除要求外统一进行装裱和展览,展览后退还作者。

2、凡选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通知的相关规定。

3、曾担任或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业协会主席团成员不参与评奖。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高青县纪委监委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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