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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6-19 10:36 浏览次数 : 

各镇(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按照省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组织集中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八级至七级管理岗位人员)。

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下属单位符合条件测试对象。其中,县属中学符合条件测试对象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县属医院符合条件测试对象由县卫计局负责通知;县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测试对象由国资委负责通知。

二、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组织。测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安排,市里将派巡考组进行巡考。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随机抽取100道测试题,其中判断题35道、单项选择题35道、多项选择题30道,每题1分,总分100分。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四部分内容。党员干部学习全部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学习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学习测试题在高青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千乘清风)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延伸拓展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测试对象的学习准备工作。各镇、街道自行组织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县直机关工委另行组织县直各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按照要求参加测试,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成绩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报测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8〕9号)文件要求,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作为参加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

4.严肃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5.各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6月23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具体内容见附件)报县廉政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淑娣,联系电话:6967306,邮箱:gqxjwzhongxin@zb.shandong.cn。

县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1.pdf

中共高青县纪委机关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     中共高青县委统战部

                           中共高青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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