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浅析如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时间:2020-04-07 15:26 阅读: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四种形态”中的基础也是关键。需要执纪工作者深入理解“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言行上和反映的问题线索上准确分类、精准把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筑牢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需要准确运用措施种类。“第一种形态”包括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2种情形,以及经纪律审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第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处置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时要准确运用措施种类。适用范围是针对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谈话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对已经出现苗头问题的党员干部,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谈话,使谈话对象明规矩、知敬畏,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从而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需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突出工作重点挖掘监督执纪深度,紧盯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抓紧抓实此系列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强化监督执纪,突出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以制度为依托,清晰标出“警戒线”,使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敬畏制度。强化监督执纪要坚持决心不变、节奏不乱、力度不减,通过构建长效机制,务求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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