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室:坚持“三举措”抓早抓小 实践“四种形态”

时间:2020-03-14 14:57 阅读:

第二纪检监察室始终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问题受理、线索处置、审调查取证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践“四种形态”。

一是拓宽筛查范围。注重从立项监督、审计监督、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体排查和集中管理,坚持抓重不放轻、抓大不放小,对涉及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轻微问题线索,也纳入视线予以甄别,体现全面从严要求。

二是强化分类处置。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初核,推动“去库存”;对无实质内容的,逐件研判,按程序审批直接了结;对违纪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进行集体研判,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是严格规范运用。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规范各种处置和处理方式的标准尺度,严格工作程序,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实行留痕管理,压缩自由裁量权,采取定期研判、集体会办等措施,检查问题线索办理是否到位、定性量纪是否准确,坚决防止随意性,提高工作的精准度。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