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讨

北戴河县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学习心得

时间:2019-04-16 00:00 阅读:

张璇

3月25日至4月3日,我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参加了为期10天的县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

这次学习,使我身处清新优美的校园环境,感受到了热烈浓厚的学习氛围,紧凑严格的教学安排,有幸得到了专家教授们的言传身教,这无不体现着组织和领导对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培养我们的良苦用心。培训期间,学院为学员们划分了党小组,指定了联络员,在开班式上向我们传达了有关纪律要求,包括课堂纪律、考勤纪律、安全纪律及请假规定等,培训期间,我也严格遵守了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通过这次培训,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强化了业务,提高了理论基础和党性修养,也使我认识到,学海无涯,需要学习的知识实在是太多了,自身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还远远达不到组织和领导对我们的要求,所以还需要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下面我重点汇报一下培训的收获和体会。

一是提高了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这次培训不仅是业务培训,更是一次政治培训。培训的主要形式有理论授课、课题研讨和经验交流,学院邀请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副局员汪信奇同志讲解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邀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顾海良教授讲解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老师们的讲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使我对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加深入、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不光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30日下午,各党小组进行了专题研讨,主题为: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研讨中,我不仅学习了来自其他地区前辈们的发言,也将自己的理解进行了汇报,通过研讨,向理论和实践经验都丰富的前辈们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理论水平,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是加深了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室领导针对“用好谈话、询问和讯问,获取有效言词证据”、“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调查和审理常见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刑法、刑诉法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查取证的措施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解析,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为我们讲解了受贿罪的认定。老师们的授课有理论有案例,更传授了许多办案技巧,使我受益匪浅,讲课内容立足实际、贴近基层,对我自身的业务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也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是强化了作风和党性的培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室的领导对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等进行了讲解。课上,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了解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表现形式、特点以及开展治理的主要做法,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认识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要求,这不仅使我掌握了业务知识,更加强了自身的党性和作风建设。培训最后一天,学院邀请了孔繁森同志纪念馆馆长高杉同志讲解了“孔繁森坚守的初心和践行的使命”,使我了解了孔繁森同志一生的轨迹,对孔繁森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激励我不断学习孔繁森同志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风来潮起,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抓住这点滴培训之机,才能练就真功夫,提升真本领。在培训的短暂几天里,我和同学们敞开心扉,互相学习交流。学院组织了经验交流,也配备了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培训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运用于实践。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要把学到的知识带到平时的工作中去,勇于迎接挑战,敢于克服困难,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事业作出自身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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