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木李镇:印发村干部廉洁自律“五要十不准”

时间:2017-08-25 00:00 阅读:

“张书记,您在村里吗?找您有点急事。”

情景一:“嘟……嘟……嘟……”没有人接听。

情景二:“我中午喝酒了,有啥事明天再说吧。”

情景三:“好的,我现在就在办公室里,有啥事你说吧。”

工作日下午打电话找村里的主职干部时,往往会碰到以上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很让镇上的工作人员苦恼。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已被严厉禁止,但对村干部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方面却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仍有少数村干部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现象,从而导致下午的工作难以开展,尤其是遇到紧急工作时,更是难以胜任。

村主职干部作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履职尽责,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日前,木李镇纪委为进一步加强木李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农村干部形象,推动木李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制定了《木李镇村干部廉洁自律“五要十不准”》,其中第一条就是禁止村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

下一步,木李镇纪委将对村干部禁酒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